ISO9001认证咨询 -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代办 - 广州彩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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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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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分类: [ISO9001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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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类标准的统称,是由TC176(TC176指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是ISO12000多个标准中最畅销、最普遍的产品。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007年11月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底,在170个国家共颁发了ISO9001:2000版认证证书897866张,其中中国颁发了162259张证书,占颁发总量的18%,居世界第一位。这说明2000版标准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受到了许多组织的关注,中国也成为名副其实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大国。

独立的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诞生于70年代后期,它是从产品质量认证中演变出来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以下特点:

1.认证的对象是供方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不是该企业的某一产品或服务,而是质量体系本身。当然,质量体系认证必然会涉及到该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服务,有的企业申请包括企业各类产品或服务在内的总的质量体系的认证,有的申请只包括某个或部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体系认证。尽管涉及产品的范围有大有小,而认证的对象都是供方的质量体系。

2.认证的依据是质量保证标准。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往往是供方为了对外提供质量保证的需要,故认证依据是有关质量保证模式标准。为了使质量体系认证能与国际作法达到互认接轨,供方最好选用ISO9001:2008标准。

3.认证机构是第三方质量体系评价机构。要使供方质量体系认证能有公正性和可信性,认证必须由与被认证单位(供方)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而这个机构除必须拥有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人员、符合要求的资源和程序外,还必须以其优良的认证实践来赢得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信任,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

4.认证获准的标识是注册和发给证书。按规定程序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当评定结果判为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认证企业给予注册和发给证书,列入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名录,并公开发布。获准认证的企业,可在宣传品、展销会和其它促销活动中使用注册标志,但不得将该标志直接用于产品或其包装上,以免与产品认证相混淆。注册标志受法律保护,不得冒用与伪造。

5.认证是企业自主行为。产品质量认证,可分为安全认证和质量合格认证两大类,其中安全认证往往是属于强制性的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质量信誉和扩大销售量,一般是企业自愿,主动地提出申请,是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是不申请认证的企业,往往会受到市场自然形成的不信任压力或贸易壁垒的压力,而迫使企业不得不争取进入认证企业的行列,但这不是认证制度或政府法令的强制作用。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分类: [ISO14001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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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ISO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ISO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份标准,是ISO14000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ISO14001-2015。

ISO14001认证适用于任何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及相关政府单位,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组织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国内实施ISO14001的认证机构比较多,由国家认监委确定,咨询机构由各工商局确定。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环境管理体系围绕环境方针的要求展开环境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制定环境方针、实施并实现环境方针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对环境方针的实施情况与实现程度进行评审、并予以保持等。环境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要素包括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这些管理要素与企业生产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是类似,没有本质区别,ISO 14001标准将它们系统化、结构化,提出环境管理模式。

这一环境管理体系模式遵循了传统的PDCA管理模式:规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和改进(ACTION),即规划出管理活动要达到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则;在实施阶段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上工作原则;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保证实施与实现过程不会偏离原有目标与原则,实现过程与结果的改进提高。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分类: [OHSAS18001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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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核准

一、办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提供消纳场的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回填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消纳场类(长期、临时)和建设工地回填类。(根据市区审批权限分工,市本级负责审批长期消纳场;区负责审批辖区内的临时消纳场和建设工地回填)

二、办理条件

1.具备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林业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或者平整场地的文件;

2.具备核算建筑废弃物消纳量的相关资料;

3.具备消纳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消纳场运营管理方案、封场绿化方案、复垦或者平整设计方案;

4.具备符合规定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以及排水、消防等设施的证明文件;

5.消纳场地出口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洗车槽、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以及道路硬化设施的证明文件,或者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前述设施的替代保洁方案;

6.具备建筑废弃物现场分类消纳方案。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分类: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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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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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 分类: [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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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是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审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全国性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行业资质。也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在中国招标网查询到的制冷空调类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明。报审的资料汇集内容如下:

第一册:(企业基本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① 企业开业满一年后才能申报。

② 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服务的项目描述。

③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申报类级别的标准。

④ 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和年审有效期内。

(2)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营业场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凡租赁的营业场地,必须提供与之相符合的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企业章程(注册资金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有变更必须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受理证明)

(5)企业技术管理文件

① 维修安装工艺文件(要按照申报相应的类级别标准提供不同设备系统的维修操作工艺以及冷媒回收与再利用工艺。)

② 质量管理制度

③ 安全生产制度

(6)购置设备、量具仪器、工具、工程车辆等,其中原值5000元以上(交通车辆、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不列入范围内)必须附有发票,设备照片必须指明设备名称、原值。检测仪器、仪表应提供年检表、合格证明。

(7)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花名册。(对应附有身份证、企业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影印件)。

(2)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由国家人事部门和国家法定专业部门颁发的制冷、暖通空调和相关的机电类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不包含政工、经济类等非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3)技术工人必须具有由国家劳动部门或本行业国家级专业组织机构认可核准的技术培训机构考核颁发的制冷工、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工、制冷空调操作工、冷媒回收操作工、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等及由国家劳动、技监、电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电工、焊工等相关专业特殊工种证书(且电工、电焊工等特殊作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的)

(4)所有证书影印件应照片、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印章清晰,应含证件封面+所有内芯,缺一不可。

(1)对照《资质等级认证基本条件表》所列“年营业额”为年度维修保养和安装工程业绩总和。年营业额计算不包含维修安装项目内所购置设备、主要材料的金额。维修保养项目如跨年度的营业额以按月实际折算,安装项目以竣工日期为准计算营业。安装项目如不能提供项目预算、结算表,营业额按合同总金额5%计算;如安装项目不含设备和主要材料的按合同金额50%计算营业额;安装项目的计入额,不得超过“年营业额”的50%。

(2)上报“年营业额”的工程,应附有:合同+发票+竣工验收报告。

(3)业绩申报要求:

1)申请A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申报A类各级别的企业必须符合具有相应主机种类数的维修安装业绩,申请时要填写工程项目信息与质量反馈表,反馈表必须由用户单位填写和加盖公章,并说明情况:①此项目由那个企业负责安装、维修保养;②主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③竣工日期;④维修安装质量情况;⑤目前运行情况。

2)申请B类净化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按净化等级划分):

申报B类企业必须上报符合相应净化等级的项目材料,在上报年营业额材料时不仅需上报合同、发票、竣工验收报告,还要上报由第三方(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度检测报告。申请时要填写工程项目信息与质量反馈表,反馈表必须由用户单位填写和加盖公章,并说明情况:①此项目由那个企业负责安装、维修保养;②主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③竣工日期;④项目测试达到洁净度等级;⑤维修安装质量情况;⑥目前运行情况。

3)申报C类冷库设备维修安装企业(按冷冻冷藏库吨位划分)

申报C类各级别的企业必须上报相应冷冻冷藏库吨位或容积的项目材料,申报时要填写工程项目信息与质量反馈表,反馈表必须由用户单位填写和加盖公章,并说明情况:①此项目由那个企业负责安装、维修保养;②冷冻冷藏库主机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③冷冻冷藏库容积、吨位,冷冻冷藏物品名称;④竣工日期;⑤维修安装质量情况;⑥目前运行情况。

4)申报D类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多联机、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机、冰箱、冷柜、制冰机和热泵热水器等):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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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3.1 一级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200 人。

3.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 150 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2 座全长 10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3 座单跨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 个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3.2 二级资质标准

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3.2.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00 人。

3.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其 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 60 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 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2)3 座全长 100 米以上铁路隧道;

(3)8 座单跨 24 米的铁路桥梁;

(4)3 座中间站;

(5)2 个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 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

3.3 三级资质标准

3.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3.3.2 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 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 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4 承包工程范围

3.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 3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 跨大于 64 米的桥梁、全长 30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 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 工程)。

3.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 15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 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 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 米的桥梁、全长 1200 米以上的 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3.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改建 15 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 24 米 的桥梁、全长 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 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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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1 一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0台);

(6)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 二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米或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4座以上。

2.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2)6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

(3)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4)摊铺宽度8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5)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

(6)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3台;

(7)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

(8)各型压路机1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4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2台);

(9)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1台;

(10)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1套;

(11)50吨以上吊车1台;

(12)水泥混凝土泵车2台;

(13)隧道掘进设备1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2台,压浆设备1台。

2.3 三级资质标准

2.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3.2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

2.4 承包工程范围

2.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2.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以下、单跨跨度50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施工总承包资质

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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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三级。

6.1 一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150 人。

6.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8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机组累计 6 台;

(3)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里;

(4)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5)22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100 公里。

6.2 二级资质标准

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6.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 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6.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 1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机组累计 4 台;

(3)11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700 公里;

(4)11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7 座;

(5)110 千伏电缆工程累计 200 公里。

6.3 三级资质标准

6.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6.3.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6.4 承包工程范围

6.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1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 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 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 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 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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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

14.1 一级资质标准

1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万元以上。

1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3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6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8人、电工不少于3人。

1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1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14.2 二级资质标准

1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万元以上。

1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 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6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2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4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 12人、电工不少于2人。

1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 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5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台次。

14.3 三级资质标准

1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万元以上。

14.3.2 企业主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 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1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4.4 承包工程范围

14.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14.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 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14.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 80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分类: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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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 级、三级。

5.1 一级资质标准

5.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5.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 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 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 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 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 二级资质标准

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5.2.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 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5.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 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 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 坝 2 座;

(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 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 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 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 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3 三级资质标准

5.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5.3.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5.4 承包工程范围

5.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5.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 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 式)且长度小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

5.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 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 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 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 堤防级别 3 级以下。

注: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 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 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 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 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 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 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 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 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 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 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 专业职称。

生活垃圾相关处置审批

生活垃圾相关处置审批 分类: [生活垃圾相关处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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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相关处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先建后拆的原则,费用由拆除单位承担。关闭的垃圾处理场限期恢复植被。”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关闭的,有关单位应当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规划确定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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